各学院(部门):
为了更大程度地争取省财政对学校建设发展的经费支持,现启动2025年度省属高校捐赠收入省财政配比资金申请工作,请各学院(部门)根据2025年度捐赠到账情况,认真做好核对和配比申请工作。现将通知如下:
一、2025年捐赠到账核对工作
1.统计时间
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2.统计对象
2025年有捐赠到账并签订捐赠协议的捐赠项目
3.工作内容
核对本学院(部门)2025年捐赠到账数据,确保该年度的捐赠到账无遗漏,捐赠到账资金归属的捐赠项目无误。
4.核对方式
各部门联系人或学院校友工作联系人、单位负责人可通过“基金会智慧服务平台--数据中心--到账看板”查看本学院所有到账数据并进行核对。
二、2025年捐赠到款配比申请工作
请各单位办事人员通过 “基金会智慧服务平台”进行配比申请。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平台登录方式
学校首页——“教职工”(综合服务网)——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基金会智慧服务平台”(右侧第二页)。
2.办理方式
首页“我要办”--“捐赠配比申请”(财务管理栏目)--“开始办理”--选择对应项目办理
3.申报内容
根据申报页面的提示,填写“项目设立情况”“项目收支情况”“配比金额”“项目类型”等栏目内容。
填写说明:
(1)填写“项目收支情况”栏目的金额和内容,必须和“2025年收入决算金额”“2025年支出决算金额”两个栏目的数据和内容保持一致。
(2)“配比金额”一般为当年到账金额。若协议中约定有“奖学金”“助学金”“奖教金”的,必须从“配比金额”中剔除协议约定金额,并在“项目收支情况”栏目中加以说明。
(3)申报时,请核对系统自动关联的协议附件、银行票证、捐赠票据。
4.申请进度查询方式
(1)办事人员
首页“我要办”——“已办”(我的办事栏目)——查询办理事项的进度。
(2)各部门负责人或校友(筹资)工作负责人;各部门联系人或校友(筹资)工作联系人
首页“我要查”——“捐赠配比申请”(财务管理栏目)——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查询。
5.项目负责人变更
若因工作岗位调整等原因,需要对捐赠项目负责人进行变更,按照以下流程进行办理。
首页“我要办”——“项目人员变更”(日常管理栏目)——选择对应项目进行变更。
三、申请时间
烦请于4月10日(周四)中午12:00前完成捐赠配比申请工作(基金会项目专员和单位负责人需审核通过)。逾期未申请的项目视为放弃该项目配比申请。
四、政策解读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属高校捐赠收入财政配比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科教【2025】41号)的文件精神,下列情形不属于可申请配比资金的捐赠收入范畴:
1.用于奖助学金、竞赛资助金、师生培训等相关用途的捐赠收入;
2.以品牌使用费、共建费、合作办学经费、冠名费等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
3.基金运作产生的利息、投资收益等;
4.其他经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认定不符合配比条件的捐赠收入。
省属高校申请配比资金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申请配比资金的捐赠协议签署人、实际交款人和相关票据抬头必须三者一致。
五、联系方式
对捐赠数据或者申请流程有疑问的,请与基金会秘书处联系。联系人:何老师,88320668,朝晖校区东科教南105。
附件:1.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
省属高校捐赠收入财政配比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2.浙江工业大学捐赠配比奖励专项基金管理办法(修订)
浙江工业大学
教育基金会秘书处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