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老师:
上午好!
为进一步做好2025年度捐赠项目管理和捐赠奖励认定工作,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捐赠配比奖励专项基金管理办法(修订)》(浙工大发〔2024〕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开展2025年度项目报告备案、捐赠奖励确认及2026年度预算申报工作。现就相关通知如下:
一、年度报告备案工作
(一)政策背景
根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捐赠项目年度报告和预算申报未完成的,当年捐赠配比经费和筹资奖励经费原则上不予发放。
(二)填报要求及内容
为进一步优化捐赠项目管理工作,请各学院(部门)做好年度报告备案和年度总结工作。请各学院(部门)通知项目负责人提前填写信息。待经费使用完毕或者报账服务停止(12月16日)之后,项目负责人核对并提交学院校友(筹资)负责人审批。
以上两项工作的差异在于申报内容稍有不同。其中,年度报告备案完成后,可导出生成《捐赠项目报告书》。
(三)申报对象及方式
1.年度报告备案:2025年度支出金额达到1万元(含)以上的捐赠项目。
2.年度总结工作:其它2025年有支出的捐赠项目。
3.“年度报告备案”和“年度总结工作”均通过“年度报告备案”模块申报。未完成“年度报告备案”的项目无法认定捐赠奖励。
4.申报人员:项目联系人或项目负责人。
5.申报方式:基金会智慧服务平台--“为您推荐”--年度报告备案。
二、捐赠奖励认定工作
根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学校按照到账金额的4.5%对在筹集捐赠资金过程中做出重要贡献的校内外团体和个人进行筹资奖励。
(二)申报对象及方式
1.申报对象:2024年12月16日-2025年12月15日捐赠到账资金,且完成年度报告备案。【未完成“年度报告备案”的项目无法确认捐赠奖励】
2.申报人员:学校校友(筹资)工作联系人或部门办公室主任。
3.申报方式:基金会智慧服务平台--“为您推荐”--捐赠奖励确认。
“捐赠奖励确认”可批量操作,建议在本年度所有捐赠资金到账后一次性提交审核。还有未到账的捐赠资金,请及时提醒捐赠方安排打款。
三、年度预算申报工作
1.申报对象:
年度预算申报包括预算收入申报和预算支出申报。
其中,预算收入申报对象为分期到账收入、新增意向捐赠收入。预算支出申报对象为2026年度捐赠项目余额5万元(含)以上的历年捐赠项目及新增意向捐赠支出。
2.申报人员:项目联系人或项目负责人。
3.申报方式:基金会智慧服务平台--“为您推荐”--项目年度预算。
其中,“意向捐赠项目预算申报”,点击“开始办理”后,点击窗口右侧的红色按钮可进入。
(三)概念解释
年度预算申报:项目下一年度的经费使用计划,和实际经费报销可以有偏差。
到账预算申报:项目每一笔新到账金额的经费预算,需完成“到账预算申报”后方可使用。
四、申报时间及说明
1.申报时间:
以上三项工作请于2025年12月26日(周五)前完成。基金会财务将于12月16日停止报账服务。
2.请各学院校友(筹资)工作联系人或部门办公室主任通知并及时跟进填报情况。
3.各学院校友(筹资)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可看到本单位的申报情况。
4.系统提供“暂存”功能,申报数据可以随时保存。
“暂存”信息编辑方式:基金会智慧服务平台--我要办--“我的办事”栏目--“进行中”模块。
5.联系方式:
袁老师(项目管理专员),88320480,东科教南105室;
秦老师(财务管理专员),88320712,财务报销大厅2号窗口。
6.下方为基金会智慧服务平台交流群二维码(7天内有效,12月9日前可扫码),如有疑问可入群咨询。
五、基金会办事指引
1.基金会智慧服务平台办事指引:
https://mp.weixin.qq.com/s/yaOzn3SznH3zbal5E7nmgw
2.基金会财务服务指南,办事答疑全掌握
https://mp.weixin.qq.com/s/ZdPALEmOwqbzl1wKhlY1QA?click_id=13
3.基金会智能报销全流程指南:
https://mp.weixin.qq.com/s/o3jekCrFRHL_j6_PwiwE6g
浙江工业大学教育基金会
2025年12月2日